优先股股票是指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在分配公司收益和剩余资产方面比普通股股票具有优先权的股票。可见,优先股股票是相对于普通股股票而言的。优先股股票是特别股票的一种。优先股票的优先首先是指在企业清算时对偿付债务后所余净资产要求权的优先,即它的索赔权优先于普通股票;其次,是指获取胜利的权利优先,即它的股利支付应先于普通股票股利的支付。优先股票实际上是一种混合性筹资形式,既具有债券的特点,又具有普通股票的特点。优先股票持有者对公司资产的要求权小于债权人,但大于普通股票持有人。
优先股票筹资法的优缺点如下:
一、优点
1、财务负担轻
由于优先股票股利不是发行公司必须偿付的一项法定债务,如果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时,这种股利可以不付,从而减轻了企业的财务负担。
2、财务上灵活机动
由于优先股票没有规定最终到期日,它实质上是一种永续性借款。优先股票的收回由企业决定,企业可在有利条件下收回优先股票,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3、财务风险小
由于从债权人的角度看,优先股属于公司股本,从而巩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的举债能力,因此,财务风险小。
4、不减少普通股票收益和控制权
与普通股票相比,优先股票每股收益是固定的,只要企业净资产收益率高于优先股票成本率,普通股票每股收益就会上升;另外,优先股票无表决权,因此,不影响普通股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
二、缺点
1、资金成本高
由于优先股票股利不能抵减所得税,因此其成本高于债务成本。这是优先股票筹资的最大不利因素。
2、股利支付的固定性
虽然公司可以不按规定支付股利,但这会影响企业形象,进而对普通股票市价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到普通股股东的权益。当然,如在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时,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如企业盈利很大,想更多地留用利润来扩大经营时,由于股利支付的固定性,便成为一项财务负担,影响了企业的扩大再生产。
优先股筹资属于什么筹资?
优先股筹资属于混合筹资,其筹资特点兼有债务筹资和股权筹资性质。